我校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延迟公开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延迟公开的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知。
一、延迟公开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界定
延迟公开毕业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毕业论文。
二、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申报和审定
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申请应在提出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前的一个月进行,由本科生和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延迟公开申请表》,充分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导师为中科院各研究所科研人员的,研究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申请进行审定。导师为校本部各学院教师的,校保密委员会负责对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申请进行审定。延迟公开论文的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需延长延迟公开期限,需经研究所保密委员会或校保密委员会再次审定,获批后最多可延长1年。
三、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管理
(一)凡毕业论文需延迟公开的本科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科研保密规定,在项目及其成果未公开前不得擅自泄露论文内容。
(二)本科生公开发表毕业论文或公布本人相关科研工作信息,必须经导师同意后报研究所或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发表或公布。
(三)延迟公开毕业论文应在论文印刷本封面和电子版首页右上角使用黑体三号字明确标注,标注方法如下:
延迟公开★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延迟公开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四)本科生在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应将所完成的毕业论文印刷本等相关材料,及时交至学院完成归档工作。未公开的毕业论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四、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审核
(一)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的查重检测、论文评阅、答辩等各项工作均应按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执行。
(二)延迟公开毕业论文须达到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的标准和要求,不能因研究内容延迟公开而降低毕业论文的水平要求。
附件 1.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延迟公开申请表
2.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延迟公开期限延长申请表
3.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延迟公开本科生名单
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本科部
2018年5月9日